 |
 |
 |
 |
 |
 |
 |
 |
德国商标主管机关为德国专利商标局 Deustsches Patent-und Markenamt (DPMA) |
 |
- 需要提交的文件:
- 申请人的名称及地址
- 申请商标的图样
- 申请商标指定的商品或服务
- 注册程序:
- 申请:接到申请注册商标后,专利局先给申请发一个文号并确定申请日期(专利局收到申请的日期),然后马上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寄出受理通知书。这以后,专利局将不再就收到书件寄出通知书。在确定文号和付费之后,将对是否符合申请注册的正式要求作出审查。
- 审查:官方仅进行绝对理由的审查,即审查申请是否存在绝对不能注册的因素,而不进行近似性的审查,也就是说,审查时不考虑商标申请是否与在先商标近似。如果商标通过审查,则在官方的电子公告(Markenblatt)上进行公告,公告期间,在先商标所有人可对商标提出异议;如无异议,则核发商标注册证。
- 异议:商标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,在先商标所有人可对其提出异议。而在先商标所有人不仅仅限于德国商标所有人,也可以是欧盟商标所有人和国际注册商标所有人。如果异议理由被接受,则公告商标将被不予注册。
- 注册:如在公告期内无人异议,或者异议理由不成立,则公告期满,商标将被核准注册并签发注册证书。
- 审查时间:整个注册程序需时6-10个月
- 续展:德国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,有效期届满前一年即可进行续展,当然在有效期 届满后的六个月内仍可进行续展,但需要缴纳相应的滞纳金。
- 撤销:商标所有人可在任何时候放弃对商标的专有权,商标也可因无效或撤回而予以注销。
|
 |
|
 |
 |
 |
 |
|
|
 |
 |
 |
 |
 |
 |
北京:010-82253306 |
 |
|
 |
 |
成都:028-85283584 |
 |
|
 |
 |
沈阳:024-22705952 |
 |
|
 |
|
 |
|
|